【摘要】:关于湖北鑫永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11家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厅头〔2021〕90号各市州住建局及相关企业:经查,湖北鑫永照建
关于湖北鑫永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11家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
厅头〔2021〕90号

经查,湖北鑫永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锦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苏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北三鸿锦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润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哲昌建设有限公司、武汉派旭建设有限公司、湖北然辉建设有限公司、湖北君和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辉泽隆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北扬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11家建筑业企业在资质分立申请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建筑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第二十九条、《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第十二条等规定,决定对上述11家建筑业企业予以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1年内不受理该企业申请该项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