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云南昱通疏浚有限公司将资质转移至杭州昱诚建设有限公司的通知
浙建函〔2019〕210号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贵厅《关于同意云南昱通疏浚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资质分立的函》和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等规定,经审核,同意云南昱通疏浚有限公司将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转移至杭州昱诚建设有限公司。
请收接文后,通知企业提交贵厅注销云南昱通疏浚有限公司上述资质的相关证明材料,到我厅政务办理中心办理资质证书相关事宜。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4月26日
关于同意四川鑫旺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资质转移至丽水市诚创建设有限公司的通知
浙建函〔2019〕211号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贵厅《关于同意四川鑫旺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资质分立的函》(川建行审函〔2019〕397号)和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等规定,经审核,同意四川鑫旺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转移至丽水市诚创建设有限公司。
请收接文后,通知企业提交贵厅注销四川鑫旺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述资质的相关证明材料,到我厅政务办理中心办理资质证书相关事宜。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4月26日
关于同意河南泰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资质转移至浙江泰滨建设有限公司的通知
浙建函〔2019〕207号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贵厅《关于同意河南泰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转移的函》(豫建函〔2018〕512号)和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等规定,经审核,同意河南泰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转移至浙江泰滨建设有限公司。
请收接文后,通知企业提交贵厅注销河南泰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述资质的相关证明材料,到我厅政务办理中心办理资质证书相关事宜。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4月26日
关于同意浙江铭匠建设有限公司将资质转移至宁波绿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通知
浙建函〔2019〕204号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恳请同意浙江铭匠建设有限公司将其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转移到宁波绿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报告》(甬建〔2018〕101号)和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等规定,经审核,同意浙江铭匠建设有限公司将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转移至宁波绿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同时注销浙江铭匠建设有限公司的上述资质。
请接文后,通知企业提交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到我厅政务办理中心办理资质证书相关事宜。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4月25日
关于同意浙江新泓建设有限公司将资质转移至浙江山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通知
浙建函〔2019〕202号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浙江新泓建设有限公司与浙江山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报企业资质分立重组相关事项的函》(丽建函〔2019〕21号)和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等规定,经审核,同意浙江新泓建设有限公司将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转移至浙江山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同时注销浙江新泓建设有限公司的上述资质和浙江山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请接文后,通知企业提交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到我厅政务办理中心办理资质证书相关事宜。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4月22日
关于同意浙江富泽建设有限公司将资质转移至台州市海江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的通知
浙建函〔2019〕209号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浙江富泽建设有限公司将资质转移至台州市海江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的报告》(台建〔2019〕26号)和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等规定,经审核,同意浙江富泽建设有限公司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转移至台州市海江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同时注销浙江富泽建设有限公司的上述资质。
请接文后,通知企业提交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到我厅政务办理中心办理资质证书相关事宜。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