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宁波盛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将资质转移至宁波龙元盛宏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通知
建政办发〔2017〕217号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你委关于《同意宁波盛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将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转移到宁波龙元盛宏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等规定,经审核,同意宁波盛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转移至宁波龙元盛宏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同时注销宁波盛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资质。
请你委接文后,通知企业提交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到我厅政务办理中心办理资质证书相关事宜。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6月21日